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從日本的新制度,反思直升機救援是否收費


山難的救援,直升機是一個很大的助手;然而,每次出動直升機後,總會有很多輿論隨之出現:「為什麼要全民買單?」、「使用者付費」、「有能力爬山,就要自己走得出來」,就在日前,日本國內首度出現了山難救助需要付費的條例,並將於明年(2018)開始實施。

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讓我們看看他們實施之後,會有什麼優缺點吧。


以下引用自日本PEAKS雜誌產經新聞,版權歸原單位所有
《翻釋協力:陳宗智

PEAKS 2017年5月號 No.90 【日文版】

山上遇難時使用直升機救助的新制度
日本國內首例        消防直升機救助收費化條例成立


    在山上遇難需要搜救的情況下,是向山岳警備隊、地區警方、消防隊,以及鄰近的山區經營登山小屋的商家,有時也會向山區居民請求協助。我們登山的人不能忘記,這些精通救助的可靠人們在有人於山區遭難時十分努力,然而,他們也有著時間被占用、並且將自身也暴露在搜救時的二次遇難的危險之中。

    琦玉縣議會日前立案通過,在埼玉縣內的山中遇難,需出動消防直升機搜救的情況之下,被搜救者須支付出動費用的一部份,這是日本國內首創。

所謂的一部份,實質上約5萬元日幣,雖然消防直升機的出動費用並未公布,但在精算報告中指出,消防直升機出動1小時的必要經費(燃油等)是設定成5萬元日幣。當然,這個金額只是作為基礎,救助時間長短會左右金額的大小。

    這個條例面臨許多挑戰,如:低收入戶及在山中從事工作的民眾是否可以減免這一部份負擔、從琦玉縣入山後,在其他縣內的山遇難或是受到其他縣內的消防直升機救助的情況是否需要支付出動費用、「是否對琦玉山區有負面影響」等等。

    目前條例定於2018年1月1日施行,另外,山梨縣的富士田市亦向該縣建議跟進此條例。

直升機山岳救助的現況


    救助直升機並非僅限於消防系統的直升機,包含民營的直升機公司、地區警方、日本自衛隊亦會出動搜救,其中最為頻繁出動的就是消防和警方,這些出動費用都加算在警消的公費支出中,所以從以往一直有免費的錯覺,讓被救助者能夠省卻龐大費用支出。

    近年來逐漸有這種免費措施是否有問題的看法,加上輕易呼救要求直升機救助的登山客也有增加的趨勢。

    救助直升機在搜救過程中也會失事,駕駛員也可能喪命,我們必須認清,搜救行動是在高危險的情形下作業的事實。


產經新聞 2017.03.28
http://www.sankei.com/affairs/news/170328/afr1703280015-n1.html

    琦玉縣議會於27日立案全國首創的消防直升機救助收費化的改正條例,一方面受到地方山岳聯盟的反對及要求慎重考慮的意見,一方面有專家認為「這也是登山客考量自身登山風險的契機」的贊同意見。琦玉縣定調徵收費用需要總務省(類似台灣的內政部)的定奪,後續關注的是總務省的判斷及條例內的細項內容。

    針對條例改正案,秩父山岳聯盟與致富觀光協會於三月上旬向提案的自民黨議會黨團提出希望重新評估的意見書。16日在小鹿野町議會也同意需要聽取更多相關團體的意見,以及鄰近都縣的意向,若是太過草率,不僅會讓山岳救助的現場產生混亂,亦會影響秩父地區重要的登山觀光資源。

    27日的會議中,反對方提出「有失公平性,會導致搜救現場混亂」、「向拒絕搜救者亦強行收取費用是否有違法之虞」等意見。上田清司知事(琦玉縣縣長)於會議結束後表示,需要細項統整並且等待總務省的看法。

    自然體驗的風險管理學專家‧靜岡大教育學部教授村越真認為,條例本身就是有好有壞,是能夠做為登山時風險評估的議論契機,他並且認為,這是能將行政體系、山岳相關人員包含進搜救工作,分擔搜救風險的作法。

    該條例於當日與其他76個議案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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