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勞動能力減損評估

上一篇文章「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在做什麼?」發表後
有人想要更詳細了解一下最後一個部分到底在說什麼
所以另外寫一篇文章說明

勞動能力減損評估,主要是準備來取代勞保失能給付目前的評估方式
也就是常聽到的1到15等殘的判定

在我職醫受訓期間,門診看到主要是接受法院轉介的個案
9成以上都是車禍案件,僅有一小部分是鬥毆、傷害案件

以下來說明一下進行的過程:

1. 受傷的情況要處於穩定不會再改善或惡化

因為這點的關係,常常到門診來評估時,距離事件發生都已經2-3年了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官司纏訟那麼久,對於肇事者和受傷的人,都很痛苦

2. 法院會將之前傷病治療的病歷資料及影像給鑑定醫院

閱讀整理這些文件也是很傷神的事情,特別是時間已經過那麼久了
常常資料都是一大疊,還要確定其中的事實成份
(例如在診所復健時,關節的活動角度寫未受限,可是在門診檢查時一動就痛)

每次都覺得評估的老師好像偵探一樣
要從那一堆病歷裡面找線索

3. 安排門診

由法院轉介過來後,就會敲定門診時間,請個案親自就診評估
而大家也知道醫學中心的門診很難等,所以通常一個早上或一個下午就沒了
再視個案的病情安排檢查,如果不是當天排得到的檢查,就要另外約時間檢查

4. 進行評估

評估使用的系統為「美國醫學會」出版的「永久障礙評估指引」

會先算出一個全人障礙的百分比
再帶入「美國加州失能評估系統」,來校正受傷的年齡、職業類別、工作內容、受傷部位
最後會得到一個工作能力減損的百分比
報告會直接寄到法院,而不是由個人領取

5. 賠償

因為在醫院內不會接觸到賠償這一塊,所以是請教別人的
用舉例的方式說明如下:

小強在過馬路時被汽車撞到,上肢複雜性骨折,經治療穩定後,關節活動角度受限
進行失能評估,得到工作能力減損的百分比為9%

經小強舉證收入資料,一年工作收入的薪水為80萬元,受傷時為26歲
就人損中的勞動能力損害賠償,計算如下:(定義65歲退休,對方完全肇責)

80萬元/年 X (65-26+1)年 X 9% = 288 萬元

這算出來的只是人損中的勞動能力損害,還有什麼精神撫慰金、看護費用
另外還有財損的部分,都不在這個範圍中

結論

最近大7事件,大家盛傳「社會在走、鈑金厚度要有」(圖片取自網路新聞)
我的建議是,注意交通安全,不要發生事故才是上策
否則光是這些調解委員會,法院訴訟的流程
曠日廢時,不論對肇事者或是受害者都是一種折磨

最後,開車上路,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保夠,
我沒有在賣保險,不過這真的是肺腑之言。

希望本篇介紹的東西,大家都不要用到。

2018年更新:台大醫院職醫科,有接受個人申請評估勞動能力減損;有需要可到台大醫院評估。

1 則留言:

  1. 我是做保險的,經常處理各種車禍事故,您這篇真是金玉良言,句句肺腑,另外我補充一下,計算出來的因勞動力減損受損害金額,還需經霍夫曼係數計算才能得出最終應賠償金額。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80060001003500-0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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