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

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在做什麼?

先附上筆記一張


1. 臨廠服務


這項業務是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最主要的部分
主要是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執行
服務的內容可說是包山包海,詳細可以看第7條及第8條

簡單說起來有以下幾項內容:

(1) 作業現場的危害辨識、評估及提出建議

就是和廠護及環安衛人員巡廠,找出可能的危害
這也是職專醫師的特權,踏遍廠區的每一個角落,了解每個部門不同的屬性和風險
也讓我有機會可以看到各行各業辛苦的一面,我每次的收獲都很多
(當然,有些廠區請醫師來臨廠服務只是想符合法規,進去被晾著的情況也可能出現)

(2) 勞工的健康諮詢和風險管理

每次最忙的就是在勞工體格/健康檢查之後的一兩個月
拿到紅字報告後,要麼就是自己嚇到...要麼就是被廠護追殺約談
然後就是來和廠醫聊聊天、泡泡茶

風險管理的部分,主要執行職安法的「四大計畫」
人因風險管理、母性保護、過勞專案、預防職場不法侵害

(3) 協助辦理健康促進活動

廠護因為有辦理健促活動的壓力,所以常常需要東找西找一些活動辦給員工參加
當然最好就是不用錢的,當臨廠服務醫師有空檔時,就會在中間安排一些健促活動
像是一些講座之類的,不過有時候員工不能從產線離開,或是辦在下班時間
參加的意願就會低很多,辦活動真是太辛苦了!

(4) 選/配工、復工

這塊很多「眉眉角角」要注意
當勞工被錄取後,新進人員體檢發現不適合做本來預計的職位,要怎麼辦?
骨折過後,還有點痛痛的,想再休息,可是雇主希望快點回到職場
許多勞資的爭議都是在這塊出現,所以很多臨廠服務醫師都不太想碰這一塊

在職專訓練的過程中,很多在公司協調破局的,就會到醫院的職業病門診來協商
真的需要花很多時間來了解兩方面的需求和衝突點
也要收集足夠的客觀資料來評估員工的傷病狀況及工作的內容屬性
才能判斷是否可以回到職場

2. 職業傷病診斷


這個主要都在醫院的職業病門診執行,當然任何一個醫師只要願意開,都可以開立診斷書
判斷的重點有以下五個

(1) 確定疾病的診斷

有時候會遇到勞工說背痛,朋友跟他這就是椎間盤突出,想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這時就需要有客觀的診斷依據

(2) 評估暴露狀態

化學性危害就要看暴露的時間、現在的濃度等
人因性危害就要看搬的重量、頻率、姿勢等

(3) 時序性

符合暴露在前,疾病在後;且需要合理的疾病前導期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產線員工會接觸到苯,進入產線後1個月就出現白血病
因為前導期太短,就會被判定不是職業病

(4) 流行病學上的一致性

就是現有的文獻資料都支持,最好是人類流病學的資料

(5) 排除其他可能

因為職業病判定只要職業的貢獻度>50%就可以算
所以要排除其他更大可能的因素

3. 勞工體格/健康檢查判定級數


先澄清這些檢查有什麼不同

(1) 體格檢查 (職前體檢)

法規沒約定是雇主還是勞工要出錢,大部分都是勞工自己掏錢

(2) 健康檢查 (在職體檢)

由雇主出錢,依年齡有不同頻率的檢查時程,有些公司會優於法規每年幫員工體檢

(3) 特殊作業體格/健康檢查

法規規定共有31種,每年都要檢查一次

檢查之後共分為四級
第一級管理:無異常
第二級管理:異常,和職業無關
第三級管理:異常,不確定和職業的關係
第四級管理:異常,和職業有關

所以健檢單位的醫師常常會判定第三級管理(因為沒看到現場,只有報告)
再由職醫科的醫師做現場危害的評估
改判為第二級或第四級管理


4. 勞動能力減損評估


這個在醫院才會遇到,以之前在長庚受訓時,主要是由法院轉介來評估
最常看到的就是車禍事件 (受訓兩年,現在第三人責任險都保很高)
主要評估的重點是身體受損的程度 (障礙,impairment)
和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 (失能,disability)

簡單舉個例子,同樣是一個手部骨折 (障礙程度相同)
對於一個鋼琴音樂家和一個慢跑選手,造成的失能程度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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